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助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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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9年和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的实施意见》先后下发后,近日,《“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又先后发布。那么,国家高密度发布相关政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原因何在?外贸如何通过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将给“一带一路”发展带来怎样的机遇?“出海”的中国企业应该如何抓住这一商机呢?


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行了重大战略部署。2021年3月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进一步明确提出,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在实现“两个 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根据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历史任务、新环境条件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要全面高质量发展。从国际环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弱化了传统的国际循环;全球价值链重塑加强了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的紧迫感;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广泛而深刻,凸显了打通内循环“堵点”的重要性。从国内环境看,我国正处 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能否顺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因此,“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外贸同样也要高质量发展。外贸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要途径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加入国际大循环,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形成了“世界工厂”发展模式。这种“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助力我国迅速发展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但并非贸易强国。在新发展阶段,建立在要素成本基础上的传统外贸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环境和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外贸也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 变“大进大出”为“优进优出”“优质优价”,增强 外贸竞争力,使我国真正由贸易大国发展成为贸易强国,助力新发展格局。这正是我国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来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初衷。


新业态新模式是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外贸创新发展是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不仅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由量向质方向发展,外贸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已经显现并取得初步进展。我国跨境电商规模5年增长近10倍,市场采购贸易规模6年增长5倍。在疫情期间,外贸的新业态新模式在稳外贸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增长31.1%,达到1.69万亿元。这不仅说明新业态新模式具有极强的抗风险能力,也预示其将成为未来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因此,《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强化贸易领 域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 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规划》从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推动自贸区港高质量发展、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提升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完善商务领域风险防控体系等9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任务;同时提出35项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包括15个重要平台和20项重要行动;提出把加快数字技术与贸易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发展贸易新业态、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作为重要任务来抓。


为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20项重点工作,其核心就是要大力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推进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等。《意见》为推动我国外 贸加速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给“一带一路” 经贸合作带来了新机遇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同相关国家守望相助、共克时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取得了诸多进展。在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打击下, 2020年,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额同比增长了0.7%,达到1.35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增长了18.3%,达到177.9亿 美元。中老铁路、雅万高铁、中白工业园等重大项目均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上半年,我国与“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同比增长27.5%,增速高于我国外贸整体增速,占外贸总额的比重达29.6%。商务部积极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贸易大通道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2021年上半年,中欧班列开行7 377 列、发送货物70.7万标箱,分别增长43%、52%,累 计开行超过4.1万列,通达欧洲23个国家的168个城 市。可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推动中国与“一带 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打造“一带一路”增长之路,今后,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家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合作,创新经贸合作的新业态新模式, 共同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建设 “数字丝绸之路”和“创新丝绸之路”。为此, 《规划》提出要积极发展丝路电商,创新发展丝路 电商双边合作框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集聚区、产业园区等开展对接合作,建设“一 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


为了进一步发挥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一带 一路”建设中的作用,未来,我国将根据《意见》 要求,进一步拓展丝路电商在全球的布局,加强双边合作机制建设,在双边、区域推进以电商为核心的数字经济规则谈判,在区域、多边加强模式创新和治理经验分享;进一步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推进地方和企业与伙伴国的深度合作等。此外,要加强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中的合作行动,加强与东南亚、中亚、欧洲、南亚等通 道沿线地区的互联互通,拓展贸易、投资、产业、 金融和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合作,畅通通道沿线要素流动。同时,要努力打造平台载体,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 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 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 一系列展会平台作用,为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 作打造更多强有力的支撑平台。


为我国“出海”企业提供新商机


《意见》着眼全局,聚焦行业痛点和发展难点,围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保税维修、离岸贸易、海外仓6种新业态新模式,分类制定了切实管用、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 为我国“出海”企业提供了新的商机。


建设电子商务大市场


跨境电商是国际贸易发展的新潮流,也是近年来我国发展速度最快、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外贸新业态。在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挥了极其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意见》指出,未来将通过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等举措,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围绕“一带一路”丝路电商的发展,我国将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大市场。


加快建设海外仓


海外仓是跨境电商重要的海外节点,也是跨境电商时代物流业的大趋势。近年来,海外仓以其特有的清关快、配送快、周转快、服务快和成本低 “四快一低”优势异军突起,成为支撑跨境电商发展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海外仓优势凸显,发展迅猛。为进一步鼓励海外仓建设,《意见》指出,通过强化主体培育、完善海外仓的服务网络、推动数字化发展、推动标准建设、 深化国际合作等专项行动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海外仓 建设,提升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要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企业,支持海外仓企业建立完善物流体系,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以此带动更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这些都将为电商企业“出 海”提供新商机。


搭建市场采购贸易平台


市场采购贸易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是支持企业用内贸的方式做外贸,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可以有效降低外贸门槛,将会让更多市场经营者享受叠加的政策红利。《意见》强调要因地制宜挖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丰富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便利化水平,鼓励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业态融合发展。这无疑是外贸企业的福音。


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


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是互联网技术与进出口环节深度融合的产物,为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结算、融资、退税等进出口环节全流程服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我国近年来涌现出的外贸服务新业态,它通过创新商业模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降低贸易成本、缓解融资困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也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外贸出口新优势做出了重要贡献。《意见》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速发展,将为我国外贸企业“出海”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支持离岸贸易发展


离岸贸易是随跨国公司业务发展演化而来的一种新贸易模式,其显著特征是订单流、货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是国际转口贸易业务的延伸和发展,是一种综合、全面的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的国际贸易操作方式。这种贸易模式不仅使资金流和信息流向离岸法区汇聚、国际订单量增加、贸易结算规模增加、贸易决策中心集聚,同时还会吸引资金运营商、新型贸易商和高端商贸人才集聚, 从而进一步强化离岸法区所属国或地区的国际贸易中心的功能。《意见》指出,支持具备条件并有较强竞争力和管理能力的城市和地区发展离岸贸易。


提升保税维修业务水平


保税维修是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待维修产品从境外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工厂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的经营活动。保税维修是外贸企业充分参与国际分工、赢得国际市场的重要形式。《意见》强调要提升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水平。一方面,支持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创新开展保税维修;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维修产品目录,为再制造产业实现创新发展创造条件。


总之,国家鼓励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的系列政策落地实施,将助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发展,为我国“出海”企业提供更多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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